生一個人的氣,到底多久才算久?一個月?一年?廿二年算不算久?還是永久,才是「久」?我從來沒想過要原諒我恨的人,真的,沒有。但今天,我原諒了,充心的原諒了。
一切,就由跟 Queenie 聊天開始... ....
「我沒有想過要原諒他,反正我現在對他也沒什感覺。」我從小就用我的難過做教材,教育自己成為一個「不會原諒他的人」。
「但聽你口中的他,他應該有很重的『無力感』,他很想做得好,但結果他做不出來,唯有用他所以為對的方法,去控制身邊的人和事。」這就是我心目中愛心爆澎的 Queenie。
她這個小小的反應,短短的話,卻勾起我還在學的「同理心」。我開始回想和同理這個我恨了多年的人的心。而同時,我承認了,我並不是對他再沒感覺,其實我是在意的,而這個他,在我生命中的確是永遠站立在一個不能被取代的位置。
但要知道,生一個人的氣,可以有很多理由;要原諒一個人,則需要很大的勇氣。
終於,我主動約他出外吃飯,那是我們都愛吃的潮州菜。他告訴了我很多很多我已忘了的佚事,我也問及到很多關於他的過去和現在。然後,我開始試著同理這個坐在我面前的人,我開始感覺到,原來,我從來都不恨他。又或者這樣說,我不是想恨他,只是,我太需要亦太在乎他給我的愛,但我感覺由始至於都沒有得到過。看著他說話時的雙眼,感覺很奇怪,這個應該很陌生得很的人,忽然變得如此的親近,接近得就像是天天聽你說秘密的摯友一樣。
當然,不只是我,他也有恨的對像,也有不能忘懷的經歷。但我告訴他說「問題其實不在乎是誰的錯,只是每個人,與人之間都有著一種緣份,知道嗎?夫妻如是,子女如是,愛人如是,連朋友,也如是。再追究對錯是太多,亦太無謂。能明白對方是最好,要是不能,放手就可以了。」很高興,他聽懂了,至少一點。
一頓飯,談天說地之後,我送他回家。一路上,他也停不下來的告訴我日中所發生的有趣事,而我就輕輕的把手掛在他的手臂,就在那一刻我真的感覺到他的喜悅。他還有意無意的,走了一條要多走一兩個路口才到家的路,我是知道的。
就在分別的時候,我給了他一個良久沒有過的擁抱。抱著他的時候,我們感受到的愛,是無比的真實,因為我們都知道,沒有人比我們愛對方更深更多。於是我們,再次哭了出來。
P.S. 特別鳴謝這個愛心爆澎的 Queenie,讓我走出第一步。



~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