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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雪 | 14th Sep 2009, 16:28 | All about LOVE | (54 Reads)

  不要讓思念變為相思之苦。

 

  是吧。思念一個人,應該是甜蜜的、窩心的、幸福的。有人說過「思念是苦的,假如思念的人不愛你」。但我覺得嘛,如果你所思念的不是愛你的人,那大底只可以算是「痴念」。

 

  聽起來,思念好像是單向的,很個人的事。可我認為,如果倆個人根本沒有心靈上或精神上的聯繫,就不大會想起對方,沒有「思」,怎能「念」?而如果倆個人沒有共同經歷過、感受過、分享過,也沒有什麼好思憶。

 

  有時候相思會成苦,會令人肝腸寸繼,可能因為我們都想念得太偏執,太在意能否擁有。而我們想要擁有的,往往是建基於我們已得到的之上。一封信不夠,我們還想要一個來電,就這樣,我們可以談盡溫馨的話。一次通電不夠,我們還想要能見面,可以再次感受對方的體溫,觸摸那熟悉的輪廓。再見面都不夠,我們還想要對方用盡各式各樣的方法,來表現他對自己所有的愛,以證明自己一直以來的思念是值得的。

 

  最於,不只苦了自己,也令對方心痛、難過、受著壓力。

 

  其實思念都是基於關心和愛,所以,要是知道對方安然幸福,甚至都同樣地想念著自己,還有什麼差?好像「遊樂場」的一句,「你與我仍心跳,一切都不重要。」,不是嗎?

 

有時候,思念一個人,不單單是想起、回憶、記掛,也存在著一點點的祝福。如果能帶著微笑去思念,對方是會感覺到的。